但是不论如何,小宝还是坚持观点:高廉或许是个强拆的贪官,但是贪官,他就真的不能缉拿杀人凶手吗?
从高方平这个穿越者、朝廷鹰犬的视觉出发,柴进在明知道李逵是反贼、官府在册通缉犯杀人犯的情况下,窝藏杀人犯李逵,并就此产生了再次打死人的恶劣后果。就是在今天的法律,也是窝藏“恐怖份子”、且形成了严重后果的重罪,绝对被重判没有商量。
在古代的话,理论上被抄家被抄斩,真是高廉在“依法办事”。
此点高廉真没做错。尽管在高廉的视觉,他未必能认定“柴进知道李逵是恐怖分子”此点,但是作为一个法官,在凶案已成的事实下,死的甭管是不是他舅子,严查、不轻易相信柴进一面之词,这是一个法官的基本素质。
真是因为柴进名声好,有免死牌,有自首事实,草率的问两句就放人,那就是丧心病狂的超级贪官昏官了,因为只有两种可能,一:他收了柴进的巨额贿赂。二,他不作为,不敢惹柴家的免死牌。
高廉或许是戾气深重的公报私仇了,但是私仇其实不影响他执行国法,柴进被抓住小辫子属于玩脱了,被斩真不冤。所以高方平对高廉的评价“不够果断,不够心狠手辣”是准确的,就地正法了,就没有梁山攻打高唐了,或者说发展方向就不同了。
汗,大家不要怪小宝啊。
柴进这厮真的没得洗,李逵也没得洗。李逵的作为,和昆明火车站的暴恐袭击差别真没有多大,已知李逵是这种人的前提下,柴进收留庇护,且再次造成打死人的恶果不加以制止,柴进有得洗吗?换今天的法律,柴进是不是死罪我不知道,但是大宋,只要官员敢作为,抄家抄斩没得跑。
最后对大家道歉,关于高廉这厮是个大贪官的事实小宝认定不清,且已经写了,希望后面能够转圜好。
写作的状态有时好,有时差,得罪大家、让大家不爽的地方请适当的包容一下,小宝一直都在努力的,也不是说犯错了不认账。有不妥的地方,能改的我会改,不能改的我以后尽量尽量的注意。
感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