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7章 《边疆大开发法案》(1 / 2)

一个月之后,在皇帝冯云山的亲自干预之下,内阁出台了帝国关于新占国土的土地法案,经过皇帝亲笔签发,即日生效。这个仅仅局限于新占国土的土地法案,正式名称叫《中华帝国边疆大开发法案》,经内阁以电报形式通令全国各省。同时,在《中华帝国报》、《扬子江晚报》、《南方日报》等中华帝国几大报纸纷纷刊登了这个关于新占国土的土地大开发法令,随着法令的下达、传播和扩散,越来越多的帝国百姓了解到这个法令,整个国家都开始轰动起来。

《中华帝国边疆大开发法案》其实有些效仿美利坚联邦当初发布的宅地法,这是一个旨在将中华帝国最近几年新扩张的土地低价出售给广大移民的法令,吸引移民前往这些边疆地区进行开发。

法案规定,所有的中华帝国新占领的国土,全部收归帝国国有。帝国由农业部和地方官府分别派出驻地官员,在各地边疆进行一同值守,负责土地的排查丈量与清理。

无论何种种族、何种肤色的人,只要是加入中华帝国国籍,效忠帝国皇帝陛下,愿意缴纳税收,并且在18岁以上的成年人,不分男女,都可以在宣誓获得土地是为了垦殖耕种的目的后,登记低价购买总数不超过1000 亩的土地,所有购买土地的费用,以10亩一圣元的超低价格进行结算,并且,可以暂不支付而进行赊欠,等有了收成再逐年归还欠账。若购买土地的登记人在宅地上居住并耕种满5年,经过地方官员的验实,就可永久性地获得土地执照而成为该项土地的所有者。

法案之中又有特殊对待,是针对汉人同胞的。法案补充条令中指出,汉苗等华族同胞申请购买边疆土地的,全部予以免费,并且,由农业部和地方官府实行无息安置贷款,并无偿提供农具和种子等耕种生产资料等,以吸引华族百姓前往边疆拓荒。

除此之外,法案还提到了日后的税收优惠政策,那便是所有购买边疆土地者,无论种族,朝廷在五年内全部实行免除税收的支持,并允许购地者成本价赊欠种子等,而对于汉族同胞,直接规定是30年内全部免税,50年内也是半税收取。

不过,法案同时宣布了边疆的范围。主要是外东北一线、整个西伯利亚和哈萨克汗国等地,还有北美的河西地区、阿拉斯加地区、澳大利亚和东印度群岛等地。但对于不同的地方,农业部的官员和地方政府又有所区分,比如西伯利亚、北美河西和澳大利亚这样的地广人稀之地,可以申请最多一千亩的土地耕种,而爪哇岛这样的原本就人口众多、土地已经被开发过的一年三熟的地方,只允许50亩以内的土地耕种。至于湄公河三角洲这样的肥沃之地,根本就不算在边疆之地,因为那里早已经被前期移居的华族百姓占领得满当了。

这个法案的一经推出,就引起了巨大的轰动。

对于原本在西伯利亚境内的那些一直被驱逐得东躲西藏的哥萨克人来说,他们好多已经在一些地方定居并开荒耕种,因为沙俄的失败,他们都离开耕种区逃入大草原和深山里,如今打探到这个消息,欣喜若狂,对于这些哥萨克人部落来说,只求有口安稳的饭吃,谁强大就位谁卖命,他们立刻向驻守在各地要塞的中华帝国野战军投降,要求加入中华帝国国籍,并申请购买土地安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