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回合下来,屋子变得乱七八糟,洪基范拄着棒球棍喘气。反观对方,气定神闲,脸上也依然保持着微笑。
“再打下去,我看洪警司今晚要睡旅馆了!”
“说出你的目的!”
洪基范的体力稍微恢复了一些,他抓起棒球棍指着相隔不远的男子。男子停顿了几秒,问道:“当年张紫妍自杀的案子,是洪警司经手的吧?”
当年,张紫妍的姐姐处理完妹妹的丧事,一纸诉状将妹妹生前所属经纪公司的老板和经纪人告上法院。理由是他们强行逼迫张紫妍为在企划公司、金融机构以及广播公司等工作的三十多人,提供了一百多次不可描述的服务。
然而,初审的法官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采信了警方的调查结果,认定张紫妍的自杀系抑郁症所致。法官还表示,并无充分证据表明,经纪公司的老板和经纪人逼迫张紫妍进行过不可描述的交易。最终,法官驳回了张紫妍姐姐的诉讼请求,案件的第一次审理就这么不了了之了。
与这些被告人以及他们背后的力量相比,张紫妍姐姐个人的力量实在太渺小。而那些与张紫妍有过合作的艺人也都采取了明哲保身的态度,仅仅在他们的社交平台上为此事感到“震惊和难过”,除此之外,没有任何人站出来哪怕是声援一下。
上法院之前,张紫妍的姐姐报了警。当时带队去“请”张紫妍生前所属公司老板和经纪人的,正是洪基范。回到警局,洪基范将两人被带到不同的讯问室。在接下来的讯问中,老板金某只肯承认他确实对张紫妍有过暴力殴打,却对逼迫她向别人提供不可描述的服务一事矢口否认。另一间讯问室里的经纪人刘某也是类似的说法,他干脆连金某是否殴打过张紫妍都说不知道。
金某和刘某之所以这么有恃无恐,是因为他们认定警方手里根本没有实质性的证据。按照南韩的法律规定,没有证据,警方就最多留置他们48小时。而且来警局之前,金某已经通知了他的律师。
律师赶到警局,提出想对他的当事人申请保释。洪基范遗憾的告诉律师,金某和刘某已经招认了,口供也已经录完。现在正按流程报请检察院批准,再向法院申请签发“刑事拘留令”!在法院通过警方的申请前,金某和刘某至少要在警局待满48小时了。
交涉无果,律师只得离开警局,再把情况向某些人做了汇报。听了汇报,有的人开始慌了,如果警方真的从金某和刘某嘴里“掏”出了有用的情报,那么这两人为了减轻自身的罪孽,难保不会把其他人“咬”出来。
检察院很快就批准了警方提交的申请,洪基范开车押着金某和刘某去法院参加“令状实质审查”。只要通过,警方就能在48小时以外继续限制这两人的人身自由。
可是,伸张正义的过程往往是曲折的,负责审查的法官竟然以“证据不够充分”为理由,拒绝批准警方针对金某和刘某所提出的“刑事拘留令”。
郁闷的洪基范只好开车返回,回去以后,就有同事通知他去见上级。进了办公室报了道,上级让洪基范把所有查到的证据全部移交,由他亲自来处理这个案子。
洪基范心知,所谓的证据移交不过是变相的销毁,金某和刘某也会被无罪释放。看样子是“凶手”背后的势力,通过人脉关系对警方进行了施压。虽然不知道具体是谁,但有这份能力的,除了那些财阀也没别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