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
“婚纱我也让人定制了,婚礼前三天,就会送过来,到时候你先试穿一下,有什么问题马上去修改还来得及。”
“嗯。”
……
两个小时左右,李天就离开了公司,朝着和尚所在的别墅赶去。
勉强算是送行吧,即使用不了几天大家又能见面了。
这次三人吃饭的地方就在不远处的一个大排档,当初和尚把别墅买在这里,就是图这边吃饭方便的,他可不是那种会做饭的人。
三个人就那么随意坐着,点了一点啤酒,烤串,炒几个热菜,凉菜加一起,谁都不可能想到,这三个人最低的也都是亿万身家。
不过三个人却很享受这种生活,用和尚的话来说,就缺了小鬼一个,否则四个人喝完了还能去打麻将。
……
林依在六点的时候就准时下班了,其实也就在李天走后没多久,她就开车回到了别墅,只是车子里面还装着满满的一对文件。
“王妈,来帮我搬一下东西。”
两个大箱子,林依只能搬一个,所以只能叫王妈了。
“好,我这就出来。小姐,你这个也给我,我帮你搬,你在沙发上面休息一会。”
“没事,我自己能搬的,也不是很重。”
“那你小心点啊,就放在客厅里面,等会我给你搬到卧室去。”
“好。”
王妈帮忙,把箱子全部都搬到了客厅,现在时间还早,林依等会可以坐在客厅的沙发上面办公,这种事王妈都见怪不怪了。
当林依刚刚坐在沙发上面不到十分钟,王妈突然间就端着一个罐子出来。
“王妈,今天做的是什么饭啊?这个罐子是用来做什么的?”
林依有些疑问的问了一句。
“这个是我特地买的,说是用来煲汤特别香。至于这里面的东西,呵呵,我保证小姐也是第一次吃。姑爷说了,这野生的鹌鹑和斑鸠对身体是最好的了,所以我今天去了一口气买了好几只,这次给你炖的是一只鹌鹑,你来尝尝,王妈这煲汤的手艺如何。”
说完,王妈就打开了罐子,一整只的鹌鹑躺在里面,罐子里面还有大半的汤水。
一瞬间,整个客厅都飘满了香味,林依闻到之后就食欲大振。
她可是从来不减肥的,遇到好吃的比谁吃的都多。
“嗯,确实是野生的,以前在别的地方也吃过一次,不过人家不是煲汤,味道还没这个香。王妈的手艺越来越好了。”
“我看是姑爷想的周到才对,不然我哪里会知道买这种东西啊,小姐,照王妈我这些年的经验,真的再也找不到第二个能像姑爷对你这么好的人了。”
“哪有,王妈你又取笑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