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三章 鹤嘴锄(1 / 2)

重来1976 北冥虾米 3698 字 1天前

为了破获红衣少女被害案,全局上下被冉局催促着把全部精力都放到审讯蒋文这件事上来。

但没过多久,大家就不得不把精力放到更紧迫的案子上来。

80年代末以来,小城骑摩托的人越来越多了。

对于老少爷们儿来说,谁要是有辆摩托车,那是一件很有面儿的事儿。

挎着摩托车走在街上,大姑娘小媳妇都忍不住多看几眼。

这感觉就跟中世纪的骑士一般。

这个时期的摩托车,好点的要万八千,差点的也得两三千。

相当于普通工薪阶层至少两年的工资。

这会儿由于路况差,交通规则不健全。

骑摩托的风险还是很大的。

若干年后,甚至有人半调侃地说:最早骑摩托车那帮人,最后活下来的连十分之一二都不到。

骑摩托车的风险还不仅仅是交通方面的,更有刑事方面的。

从90年代初开始,摩托车盗抢案越来越多。

不过,绝大多数就是单纯的强抢而已,顶多把车主摔的鼻青脸肿。

但十一刚过,小县城却发生了一起因为抢摩托车引起的恶性案件。

袁宪洲和吴军赶到现场时,法医汪瑞正在忙碌着。

十几年过去,当年的小汪已经变成老汪了。

头发都花白了。

但手脚还一样麻利,工作效率也越来越高。

袁宪洲探头看一眼,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

被害人脑袋几乎被割掉了,只剩下后脖颈有一层皮连着。

而且伤口非常整齐。

能造成这样整齐的伤口必须满足两个条件。

一,凶器必须极其锋利,一招致命。

二,凶手必须极其有力量。

打个比如,你纵然有一把极其锋利的斧头或砍刀,如果力量不够的话不可能一下把人的脑袋砍下来。

不然人人都可以成为介错大师了。

袁宪洲和吴军之所以一到现场就不约而同地确定这是一起抢摩托杀人的恶性案件。

是因为现场杂乱、繁多的摩托车轮胎痕迹。

吴军是全局最早骑侉子的,也是资深的摩托车迷。

低头看了看轮胎印儿就大概猜出是什么摩托。

“应该是铃木……”

又在地上搜寻一会儿,发现了几块儿摩托车上的油漆。

仔细辨认一下,吴军更确定这是铃木摩托车了。

可罪犯是怎么杀死车主的呢?

从现场摩托车痕迹来看,车主正在骑车时就遭遇了不幸。

伤口这么整齐多半也是因为摩托车惯性很大。

那么最大可能就是凶手坐在车主的后座上。

眼下,大部分人买摩托车时,都是咬牙买的。

很多老少爷们儿为了堵住婆娘的嘴都会以车养车。

比如,用上下班的时间出去拉活儿。

这个时期能打得起出租车的人还很少。

摩的便成了方便又实惠的交通工具。

从最开始的一块钱起步价,到后来的两块钱三块钱起步价。

袁宪洲猫腰勘验一会儿,起身站到一边歇一歇,喝口水。

一边喝着水,一边向道路两边打量。

这条城乡结合部的泥土路,道路两边有稀稀拉拉的大槐树。

粗的有脸盆那么粗,细的有篮球那么粗。

打量几眼,袁宪洲就发现一棵树有些异常。

那棵树向道路的一边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