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正道这几年养成了一个优点,那就是入乡随俗。
他可以盘着腿,坐在在安宁乡百姓家炕沿上,美美地吃着大葱蘸酱。也可是坐在高档的西式餐厅,听着优美的钢琴曲细嚼慢咽。
薛蓝这个大都市的女人,有着都市女子特有的品味。即便是吃饭,那也要选一个环境特别好的地方。
眼前这家西餐厅就非常的不错,无论装潢还是氛围,都很符合薛蓝的气质。
凌正道穿的还算得体,只是身上的那件衬衣,总是皱巴巴的不太工整。这也怪不得凌乡长,二十块钱一件的衬衣,还能穿出什么样子。
不过凌乡长虽然看上去很寒酸,但是此刻的言行举止却完全融入氛围之中,完全没有半分自卑的感觉。
薛蓝一直很欣赏凌正道这一点,她还记得第一次请这个学生吃饭的时候,他就穿了一件广告衫,却是正襟而坐没有半分失礼之处。
人靠衣装这句话虽然很有道理,却也并不是完全对。
一件大品牌的衣服,确实能让一个人的外形增色不少,可是真正的特体,还是在自己的心中。
那些穿着高档衣服,小心翼翼生怕弄脏衣服的人,其实看来是特别可笑。那穿的不是衣服,而且虚荣。
凌正道不是一个贪慕虚荣的人,并不是他有多高尚,而且他觉得很多东西都没有意义,不感兴趣罢了。
虽然在外人看来自己有些寒酸,但是凌正道从不觉得自己寒酸。衣服只要是干净的,就不会失礼。
正如那句话主要看气质,可是气质这个东西却不是谁都有的,因为那是发自内心的东西,并不是外在的修饰可以带来的。
人的自卑不是因为别人看不起你,而且因为你自己看不起自己。
凌正道从来没有看不起自己过,不偷不抢,问心无愧,干嘛会自己看不起自己。
也正是这种天生的性格,才吸引了薛蓝对自己这个学生的注意。
“薛老师,那些年多亏了你的照顾,不然我这大学都上不去的。”回想往事,凌正道对薛蓝更是感激不尽。
起初凌正道在燕京大学读书时,虽然一直都很努力,但是在万千精英学子面前,他并不优秀也不突出。
毕竟一个从农村走出的孩子,他的所学所识与城市里的孩子所学所识,还是存在很大差距的。
对于一个农村的孩子来说,他必须付出更多的努力和汗水,才能和城市里的孩子所看齐。这其中的原因,就是教育的落后。
凌正道对此深有体会,所以他来到安宁乡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巨资建一所好的学校,不让那些乡村孩子像自己那么累。
为了解决日常开销,凌正道当年一边上学一边打工很是辛苦。而在第一个假期,正是薛蓝为他介绍一份实习工作。
而后的几年时间,也正是在薛蓝的帮助下,凌正道才能顺利完成学业。
凌正道一直都觉得,如果没有薛蓝,自己恐怕就没有今天。哪怕是现在混的还不算尽人意,但是这份情意不能忘。
所以在面对薛蓝时,凌正道心里只有感激和敬重。然而他并不知道,老师更需要的是他的另一些东西。
“其实我一直挺怀念以前的日子,还记得那次我们一起从公司回来,路上遇到几个混混。你为了保护我被打伤的事情吗”
薛蓝含情脉脉地看着凌正道,她无法忘记被打头破血流的他,为了保护自己,一次又一次站起来的情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