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104 番外十(1 / 2)

美艳的他 尔仙 3770 字 3个月前

小娇娇长的很快, 马上三岁了。

作为孩子, 小娇娇虽然性格娇憨逗趣,但长相却是十分标致的。

这会的小丫头渐渐张开, 比以前婴儿时期更为可爱漂亮, 曾经在她爸爸的希望里, 想要一个跟妻子一模一样的小蘑菇,但随着脸庞的逐步张开, 这希望彻底落空。

小娇娇基本上贯彻了女儿随父的原则,脸庞五官大多都随了爸爸, 眉毛、眼睛、嘴巴、甚至浓密翘长的睫毛, 都跟爸爸如出一辙,唯一像妈妈的, 只有鼻子。

好在妈妈的其他五官一般,鼻子倒是讨巧,小鼻头, 鼻梁高挺,在女生中算是很秀气。安在小娇娇脸上,反到给五官更锦上添花。

另外, 宝贝还遗传了妈妈的白皮肤, 詹程程容貌不太出挑,肤色却极占优势,白白嫩嫩,嫩豆腐似的。

所以用孙倩的话说,小娇娇完美无缺的遗传了父母的所有优点, 照这么下去,未来红颜祸水,指日可待。

但有一点没有随任何人,专属于小娇娇自己的,她竟然还有一对酒窝,这是在她一岁后渐渐显现的。

原本遗传爸爸的面容,未来的小娇娇必定美的令人发指,但人美到极端,多半美得高高在上,令人凛然,譬如香港女星李嘉欣关之琳,美到极致,明媚善睐间透着锋芒,不然港媒也不会说她们“恃靓行凶”。

而小娇娇就在这极致的容颜里生了一对酒窝,大大中和了五官的锋芒感,不笑时美得精致动人,如同橱窗里最完美的娃娃,一笑起来,深深的酒窝,能甜化人心。

尤其是她每每提要求时,就抱着爸爸的脖子喊:“爸爸,陪我去玩蛋(荡)秋千。”

“爸爸,娇娇要去动物园看大脑五(老虎)。”

“还有海洋馆,大鲨鱼……”

……

小小的娃吐字尚不清楚,有点咿咿呀呀的可爱,再扎着一个冲天小辫,别上一枚外婆做的毛茸线小发夹,配上那对甜甜小酒窝,盛星河的心都要融化了,抱着女儿一口答应,“去去去,爸爸明天不上班了,带娇娇去玩。”

“还有妈妈……”

“是是,妈妈一起去……”

詹程程每每听到这种对话便哑然失笑,再看看女儿跟爸爸的姿势,小家伙像是长在盛星河身上一样,就想让爸爸抱。

小娇娇婴儿时代还酷爱自己爬爬走走,各种好奇的探索,但随着她习惯了走路这件事后,平白无奇的事便索然无趣了,还不如爸爸抱,舒舒服服的,这才有娇宝宝的模样。于是小丫头后来能不走路就不走路,跟贝克汉姆家的小七有得一比,那家的宝贝女儿从出生开始,就不需要长脚,除了爸爸抱妈妈抱,还有几个哥哥轮着抱。

而她们家小娇娇也差不多,虽然没有哥哥,但爸爸这个宠女狂魔,只要在家就会抱着不放手。

娇娇妈无可奈何的笑,“娇娇,下来,自己走路。”从屋子里到花园的秋千那,也就这么点远,小孩子也需要偶尔的锻炼。

小娇娇不愿意,扭头看爸爸,继续撒娇。

詹程程便喊:“盛星程。”

父母一般连名带姓叫孩子,就表示态度的严肃。

小娇娇瘪瘪嘴,扭着小屁股,还真从爸爸身上下来。

小宝贝是有些怕妈妈的,在这个家里,与爸爸的宠溺相比,妈妈是有些严厉的,比如摔倒了自己爬起来,比如不准无理取闹,更不允许用哭的方式要挟父母。

但爸爸似乎也有些怕妈妈,平时再怎么宠宝贝,但妈妈严厉时,爸爸不会帮。

于是小娇娇可怜巴巴的从爸爸身上下来,自己走去花园里玩。

走的时候还有些委屈,可半小时后,又欢欢喜喜的拿了支花回来,对着詹程程说。

“妈妈,给,妈妈!香发发(花花)!花园的香发发!”

詹程程弯腰接了过去,闻了一下说:“啊,好香啊,谢谢娇娇的礼物!”

这才将小娇娇抱起来,亲亲她的头,给她一个奖励的吻。

小娇娇笑眯了眼,妈妈虽然严厉,可她还是很喜欢妈妈,妈妈身上也香香软软,这是跟爸爸不一样的感觉,她同样喜欢。

翌日,盛星河真带着小娇娇去了海洋馆,看鲨鱼。

这天不仅有盛家三口,还有江家三口,两家人原本就熟络,眼下孩子又差不多大,联系便比以前更密切,没事就一起带着孩子出去玩。

江奇的儿子小名叫“叨叨”,这小家伙遗传了妈妈孙倩浓眉大眼的模样,性格却几乎跟爸爸一模一样,碎碎嘴,这么小的年纪就爱唠叨。

小小的他跟在小娇娇后面,叨个没完,“娇娇妹妹,你慢点。”

“娇娇妹妹,妈妈说刚吃完不能跑,肚子会痛……”

“娇娇,我们叫爸爸妈妈去海豹那里好不好,我们一起喂海豹……”

“不去鲨鱼那里,鲨鱼超级大,我怕,你也会怕的……不去嘛!”

小家伙话还不能完全说清楚,却叨个没完没了,真是操碎了心。

倒是小娇娇扭头看她,快三岁的孩子,眼珠子漆黑,衬托着白皙的小脸,看起来漂亮极了,她看着小叨叨,突然扬起了小下巴,眼神凛然,“鲨鱼有什么可怕的!我不怕!”然后噔噔噔朝前面小跑去看鲨鱼了。

小家伙年纪不大,胆子倒是大的很。

江奇跟自家媳妇对视一眼,都有些啼笑皆非。

江奇叹气,“哎,叨叨,爸爸也帮不了你了。”

曾经江奇真想过把小娇娇骗来做儿媳,可看这会小娇娇跟儿子的对比,儿子完全镇不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