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律师最后询问的问题不太多,但主要是想引起法官的注意和认可,“曾先生,我的委托人认为他们报道的文章并没有说七万元全部失踪,你同意吗?”
曾家辉摇头道:“不同意。因为港媒在发表该文后立即引起很大反响,接着还曾经发表文章作自我检讨,说什么封面标题可能引起误会,令读者以为七千万元全部失踪。这篇报道的客观效果就是给读者一个全部失踪的印象。况且希望工程的捐款根本没有失踪。”
“对啊,自我检讨的目的就是为了表明媒体并非说明七千万全部失踪嘛。”
“可我的理解恰恰相反,报道失实的那篇文章如果不是说的七千万全部失踪,何需媒体自我检讨呢?”
曾家辉抓住了对方律师的漏洞,顺利把这第一个问题给圆满解决了,他的话不但令对方无话可说,还让法官也点头不已。确实如此,如果你没那种说法、或者没那个意思,何必此地无银三百两的作什么“自我检讨”?
对方律师只好问第二个问题,“那篇文章只是发表了媒体记者个人的调查结果,你同意吗?”
曾家辉淡淡的道:“不同意。而且不能叫调查结果,因为她的调查是不准确、不真实的。而且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这位记者朋友到我们一个山区采访的时候,捐款已经到达了该地区,这个有拨款凭证和银行单据为证,可她的报道却说该地区的一百万捐款根本未到。这话从何说起?如果非要那么说,只能代表他自己没看到钱罢了。”
“我们认为这篇文章是在批评对学校的乱收费,你同意这一点吗?”
“她的报道是说希望工程的捐款被贪污了。这种说法算批评学校乱收费么,显然不是。”
“这篇文章并没有指责青基会,而是对地方上一些不良现象的批评,你同意吗?”
曾家辉冷哼一声,道:“青基会对希望工程负全部责任,文章的标题直接点明了希望工程,如何说是地方?”
对方的律师有点不好意思起来,因为曾家辉总是在反问,“这篇文章也提到了青基会建立了希望工程管理制度,你是否同意?”
曾家辉摇头,“那只是在报道失实之下的一种客套,而且还不是善意的。我坚决不同意。”
对方律师愣了一下,道:“那…我就没什么问题再需要问了。”
这样的质询进行了足足两天,这是一个双方斗智的精彩过程。对方大律师的严谨思维、缜密逻辑,曾家辉的机敏智慧、巧妙应对都称得上一流。双方这两天的较量,算是找到了对手一般。
休庭的时候,记者问曾家辉对被诉方大律师的印象,曾家辉笑了笑,道:“我对这位大律师的职业精神十分钦佩。”
“那对他的法律制度运用水准呢,感觉怎么样?”
“你是问香港的法律制度,还是内地的法律制度?”
记者一呆,然后就笑了,“他是香港人,这儿也是香港法庭,当然是香港的法律制度。”
曾家辉诱导了记者之后,还是那副淡淡的微笑,“不怎么样。”
“为何这样说,那可是我们香港有名的大律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