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该死的混蛋,滚下我的车,否则老子一枪打包爆你的脸!”
举着手枪的金勇俊大声叫着,此时他半张脸喷满鲜血的模样,还有那因为惊恐而扭曲在一起的五官,让他看起来如同一只野兽。
比尔斯彻底惊呆了,面前的金勇俊竟然要出卖他?
哦,妈的!
棒子国的雇佣兵果然靠不住啊!
这混蛋知不知道他对费斯曼很重要?
他比尔斯的命,比金子还贵!
如果他有个三长两短,ark董事会的大佬费斯曼,一定会为他杀光所有人的!
“不,不!!”
“该死的金勇俊,你不能出卖我!!”
“妈的,我会开车,我们还可以跑!!”
“求求你,不要丢下我,不要!!”
“你不是想当红尾鸟的队长吗?请你放心,只要我们活着离开,我保证,我一定会向费斯曼先生举荐你的!!”
比尔斯倒在副驾驶的座位上,表情一脸惊恐,还在不甘心的大吼。
“红尾鸟的队长?”
金勇俊冷冷的笑着,此时他的心里在大骂这个叫比尔斯的家伙比他还愚蠢。
妈的,红尾鸟的队长是不错,但如果人死了那还有什么意义?
他想起了他们棒子国的一句谚语:压死骆驼的,不一定是粮食,也可能是欲望!
今天为了活命,他必须放弃欲望,放弃比尔斯!
“该死的混蛋,给我滚下去,快点!”
砰——!!
金勇俊大声叫着,砰的一声打在了比尔斯的腿上。
身为医学博士的老男人比尔斯,他哪里经历过这样的痛苦?
当格洛克18的子弹贯穿他膝盖的时候,比尔斯整个人疼的都跳了起来。
虽然他也有不为人知的“癖好”,他喜欢折磨人,充当“刽子手”。
但伤害别人,和被别人伤害,那是两码事!